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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海外教育博覽會並提前準備
- 提前規劃語言學習,以利報名時繳交兩年內1取得之語檢
- 保持良好學業成績表現,並增強校內外經歷、EMI修課、外語學習情形、研究表現及論文發表情形(研究生)等有利於審查之加分項目
- 延畢規定:大四、碩二以上同學出國前一學期不得休學
- 事先與家長/監護人及導師/指導教授取得共識,並提前做好財務規劃,主動確認校級、所屬院系及學務處生輔組網站提供之獎助學金資源
1 語言能力證明兩年內之認定標準,請見各學期國際交換學生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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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甄選說明會並詳閱簡章
-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始具報名資格:
- 本校在學學生:具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學士生2年級(含)以上、研究生1年級(含)以上;及
- 成績要求:學士生前一學年度GPA達2.44(含)以上,或全學年班排名前50%;研究生無申請門檻限制;及
- 具語言能力證明:需符合甄選簡章明訂之要求,以參加甄選,惟各交換學校亦有不同規定。
- 如同一學制班別內,曾參加過本校校級、學院、系所/中心之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屬以下任一情況者,仍具報名資格,其可選擇之學校限「第二次國際交換開放選填之學校」:
- 即將出國交換、正在進行交換、已完成交換或因故於交換期間終止交換者;或
- 曾通過甄選但於錄取報到後放棄交換資格者。
-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具報名資格:
- 在職專班學生;或
- 已於校、院、系所/中心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辦理錄取報到,且113學年度第1學期將在國外交換者。
- 獎學金資訊
1 希望出航交換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通過該學年度 NTU Study Abroad 或本校各學院、 系、所、中心辦理之國際交換學生甄選錄取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如為第二次報名參加本校交換學生甄選者,且屬完成交換、正在進行交換或因故於交換期間終止交換等任一情況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更多資訊請參閱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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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學校與國家/地區資訊
- 113學年度第1學期甄選資訊將於甄選開跑前陸續完成更新,更新完成者將顯示「Updated」字樣。
- 交換學校一覽表所列之語言能力為該校之最低門檻要求,同學需自行確認語言能力是否符合該校修課要求、查詢是否有相對應系所及足夠的課程可供選讀、能否達到該校之每學期修課學分數要求、以及是否具備相關領域之背景知識,若未達標準,該校有權拒收。
- 報名前,請留意部分交換學校學制及學期時程與臺大稍有不同,另可參考學長姊交換心得分享。
- 研究生經核准抵免及採認之學分數,合計至多以就讀系所規定畢業應修學分數1/2為限,但專案經教務長簽准者不在此限。
- 語言能力另可參考各項語言能力程度及考試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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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名
- 線上報名開放時間:
- 112年11月7日 上午10時起
- 112年11月13日 下午4時止
於甄選報名開跑時間內,至甄選系統並完成報名並送出。
國際交換學生甄選報名表(已截止)
貼心提醒
- 若「注意事項:點我詳閱簡章」功能無法順利點選「我已詳閱簡章」者,建議將縮放比例改為50%。
- 為確保較佳使用體驗,建議使用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進入系統。
- 「系所推薦表」將於甄選開放後由系統確認所需文件皆上傳齊全後自動產生,無法事先下載。
-
使用網路銀行或手機APP轉帳者,「繳費收據」上傳
轉帳成功 螢幕截圖頁面即可。使用實體ATM轉帳或前往華南銀行分行繳費者,請保留收據並上傳收據掃描檔。
- 建議同學於甄選開跑前,提前知會系所、導師(大學部)或指導教授(研究所),以利於甄選期間取得系所推薦表簽名,研究生則需另取得教授推薦信。
- 希望出航交換學生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與甄選報名同步,詳細資訊請參閱獎學金專頁。
- 初審階段,每位申請者至多有1次補件機會。
- 履歷表及出國交換計畫書不予退/補件。
- 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補件者,不符合甄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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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甄選成績並完成第一次志願選填
- 第一次志願選填開放時間:
- 112年12月6日 下午4時起
- 112年12月11日 下午4時止
- 查詢甄選成績
- 甄選成績將在112年12月6日下午4時公布,請先查詢甄選成績及瀏覽志願選填開放學校一覽表。
播放影音
⏰ 112學年度第2學期志願選填截止倒數
日
時
分
秒
- 未於線上完成志願選填並點選確認送出者,視同放棄志願分發機會。
- 線上志願選填一經確認送出,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志願序。
- 針對非英語系國家/地區,同學需確認是否有足夠英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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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錄取公告並完成第一次錄取報到
- 第一次錄取報到開放時間:
- 112年12月14日 下午4時起
- 112年12月19日 下午4時止
- 查看錄取公告
- 錄取公告將在112年12月14日下午4時公布,請先行查看。
⏰ 112學年度第2學期甄選錄取公告倒數
日
時
分
秒
- 完成第一次錄取報到
- 錄取報到:上傳錄取資格確認書及計畫費收據,即完成甄選程序並獲得提名資格。
- 放棄錄取:點選「放棄錄取資格」並送出,則可進入第二次志願選填。請注意,送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錄取報到截止倒數
日
時
分
秒
- 未於線上完成錄取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具第二次志願選填資格。
- 同時錄取學院、系所/中心之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者,預計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出國交換者,僅得擇一辦理報到,不得重複報到。
- 應備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 注意:通過校內甄選取得推薦資格後,獲選同學須依指示向交換學校提出申請,申請件須通過交換學校審核及分配校區(如適用),經交換學校錄取後才算具交換學生資格。若因交換學校規定變動、繳交申請件不符交換學校要求或錄取校區/學期/期長不如預期,擬放棄本交換計畫錄取資格者,須依甄選簡章罰則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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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第一次錄取資格者,進入第二次志願選填
- 第二次志願選填開放時間:
- 112年12月21日 下午4時起
- 112年12月26日 下午4時止
- 第一次志願未選填、未獲錄取或放棄錄取資格,且未於學院、系所/中心之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辦理錄取報到,具選填資格。
- 志願數:至多可選填30個志願。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學校皆可選填,不受原報名組別限制。其餘注意事項同第一次志願選填。
- 兩次志願選填名額無直接關聯。
- 未於線上完成志願選填並點選確認送出者,視同放棄志願分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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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錄取報到
- 第二次錄取報到開放時間:
- 112年12月29日 下午4時起
- 113年1月3日 下午4時止
- 錄取公告
- 錄取報到:上傳錄取資格確認書及計畫費收據,即完成甄選程序並獲得提名資格
- 放棄錄取:下學期還有機會 💪
- 未於線上完成錄取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同時錄取學院、系所/中心之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者,預計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出國交換者,僅得擇一辦理報到,不得重複報到。
- 應備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 註: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如有歧異,一律以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