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簡介
為鼓勵本校學生赴境外機構參與短期實習,提前體驗國際職場環境培育國際人才經驗,本校積極參與申請教育部選送學生赴國外專業實習計畫,建立國外實習機會橋樑。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或實習,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 申請時程
- 第一梯次:每年2月
- 第二梯次:每年8月
申請流程
計畫主持人逕向所屬學院(含國際學院、共教中心及校級研究中心等)報名,各院初審後填妥計畫提案表,依限送至國際事務處。各院於學海築夢計畫至多推薦3案,且排定優先順序,由校方進行薦送;各院於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則無推薦案數限制。
注意事項
- 學海築夢計畫之推薦案數與優先順序:審查小組依審查標準遴選至多10案,並決定各準推薦案提報教育部之優先推薦順序。
- 推薦案如於教育部核定結果公告後申請撤案,其所屬學院於該案提出撤案之次一年度,即喪失計畫提案資格。
- 推薦案之經費執行率若未達80%,其所屬學院於該案結案之次一年度即喪失計畫提案資格。
- 各學院前二年之推薦案件,如發生下列事項超過2項者,其所屬學院次一年度即喪失準推薦案之保障資格:
1. 於校內審查通過後、本校提報教育部前,申請撤案、變更經費額度、變更計畫主持人、變更或新增實習機構/國別,並經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認定無理由者。
2. 未依教育部要點規定申請變更計畫主持人、變更選送學生人數、變更或新增實習機構/國別。
3. 計畫主持人未於規定期限內提交出國實習學生心得報告。
4. 計畫主持人未於規定期限內提交計畫主持人成果報告。
5. 計畫主持人未於規定期限內核銷完畢。
6. 其他未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事宜。
審查標準
- 依據計畫案內容與過去執行成果(初次申請之計畫案免)審查。
- 選送學生赴國外具發展潛力或符合臺灣長期發展優勢之企業或機構進行實習,優先考量。
教育部補助款分配方式
- 學海築夢計畫:於教育部核定補助款並公告後,另行召開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審議各計畫案經費補助分配結果。
- 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由教育部核定各計畫案補助款金額。
更多資訊
- 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其他實習計畫
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或實習,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 申請時程
- 第一梯次:每年2月
- 第二梯次:每年8月
1.申請流程
內容建置中
2. 注意事項
3.審查標準
4.教育部補助款分配方式
5.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6.資訊連結
常用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