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

如何申請

申請成為臺大國際交換學生有9個步驟:

第一步:參加海外教育博覽會並提前準備
第二步:參加甄選說明會並詳閱簡章
  1. 本校在學學生:具本校學籍之學士生1年級(含)以上、研究生1年級(含)以上;及
  2. 成績要求:學士生前一學年度達2.44(含)以上,或全學年班排名前50%;研究生無成績限制;及
  3. 具語言能力證明:需符合甄選簡章明訂之要求以參加甄選,惟各交換學校亦有不同規定。
  1. 即將出國交換、正在進行交換、已完成交換或因故於交換期間終止交換者;或
  2. 曾通過甄選但於錄取報到後放棄交換資格者。
  1. 在職專班學生;或
  2. 已於校、院、系所/中心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辦理錄取報到,且112學年度第2學期將在國外交換者。
第三步:確認學校與國家/地區資訊
第四步:線上報名

貼心提醒

  1. 初審階段,每位申請者至多有1次補件機會。
  2. 履歷表及出國交換計畫書不予退/補件。
  3. 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補件者,不符合甄選資格。
第五步:查詢甄選成績並完成第一次志願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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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未於線上完成志願選填並點選確認送出者,視同放棄志願分發機會。
  2. 線上志願選填一經確認送出,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志願序。
  3. 針對非英語系國家/地區,同學需確認是否有足夠英語課程。
第六步:查看錄取公告並完成第一次錄取報到

  1. 未於線上完成錄取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具第二次志願選填資格。
  2. 同時錄取學院、系所/中心之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者,預計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出國交換者,僅得擇一辦理報到,不得重複報到。
  3. 應備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第七步:放棄第一次錄取資格者,進入第二次志願選填
  1. 兩次志願選填名額無直接關聯。
  2. 未於線上完成志願選填並點選確認送出者,視同放棄志願分發機會。
第八步:第二次錄取報到

  1. 未於線上完成錄取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 同時錄取學院、系所/中心之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者,預計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出國交換者,僅得擇一辦理報到,不得重複報到。
  3. 應備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第九步:參加行前說明會並等候NTU Study Abroad寄發申請通知

臨櫃諮詢預約系統

臨櫃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13:00-16:30,依預約時段至國際事務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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